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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2023年度自主招标课题公告
【作者】    【来源】  【日期】2022年08月10日 15:43  【点击】[]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2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教﹝2022105号),结合《贵州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启动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所有获准资助的自主招标课题均以“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名义立项。

二、资助额度

重点课题1-2项,资助经费为每项2万元;一般课题5-6项,资助经费为每项1万元。

三、 申报资格

(一)项目要求:项目申报者原则上是各高等院校在职在岗教学、科研、管理人员,且有能力完成相应项目的研究者。

(二)项目申请者即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严谨的科学态度,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水平和时间,作为项目的实际主持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

   (三)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不能同时作为2个(含2个)以上基地项目组成员。不得交叉使用名额,不得超报,超报项目基地查实后一律取消。在研的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新的项目。

四、选题方向

文旅融合促进贵州乡村振兴研究

贵州文化与自然遗产数字化保护与创新发展

自然遗产保护与发展

四)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

文化人类学与社会学相关研究

(六)文旅融合赋能乡村振兴背景下乡村人才培养研究

注意事项

在研的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负责人本次不能申报新的项目(结项证书标注日期在202281日之前的可以申请)。

   (二)本公告设有选题方向,申请人可根据选题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要聚焦关键问题,体现有限研究目标。

(三)请所有投标者如实填写《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课题研究时间为1年。在保证课题研究质量的前提下,允许提前结题。

(四)成果要求:成果形式包括专著、论文或研究报告等。基地鼓励课题组围绕贵州“四新”“四化”战略,聚焦选题方向,扎实开展调查研究,把科研写在贵州大地上,积极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咨政建言。论文需以项目负责人为第一作者发表于省级以上学术刊物且不少于1篇。研究报告必须以翔实可靠的调查研究材料和数据为支撑。所有成果须标注“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成果”,作者单位须注明课题所依托的基地名称。

、评审程序

请投标者于820日前提交《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纸质件一式1份(含电子文档)至招标基地。

本基地拟定于825日前举行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请各获推荐的申报者根据评审专家意见修改后,于829日前将正式材料送至本基地。

正式材料包括:

1)通过答辩拟立项的《贵州省教育厅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项目申请书》一式4份(含电子文档);

2)省教育厅基地招标项目经专家会答辩通过才能确定中标者。2023年度的基地招标项目,其中标者还需要在829日前登录“贵州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管理系统”(网址https://rwsb.conjure.net.cn/),在“资料下载”中下载“贵州省教育厅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书”进行填报提交。请获基地推荐的申报者向贵师大社会科学处申请账号登录,已有账号的申报者,请用原账号登录。

联系人;吴老师    电话:0851-83227452

邮箱:mengshan0309@163.com

        

贵州师范大学贵州文化与自然遗产保护研究中

 202288


【责任编辑】一审(校):吴孟珊; 二审(校):何胜仁; 三审(校):林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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