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2025年3月在贵州考察时强调“贵州历史底蕴深厚,红色文化丰富,民族文化多姿多彩,要利用这一优势,增强文化自信、化风育人,助推经济社会发展”,“要深化文旅体融合,丰富旅游业态,打造‘多彩贵州’文旅新品牌。”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 根据《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的相关要求,文化和旅游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颁布的《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5)》和《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参与院校调整工作的通知》(办非遗发〔2023〕132号)及国家有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相关指示精神,结合高校学术资源和教学资源,通过学习专业知识、研究技艺和技术、开展多形式的交流研讨与实践,帮助非遗项目持有者、从业者等传承人群强基础、拓眼界、增学养,提高文化自信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秉承传统、不失其本的基础上,推动民族文化的传承和打造“多彩贵州”文旅新品牌,特实施本培训计划。
培训项目
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文旅融合赋能贵州民族传统刺绣创新设计与应用研修班(简称:文旅融合赋能贵州民族传统刺绣创新设计与应用研修班)
培训对象及人数
面向全国招收国家级、省级、市(区)级、县级传承人及其相关从业人员,身体健康,能够保证完成培训学习任务。 招生班次为一期,共计招生20人。
培训时间
2025年5月8日----6月7日
培训地点
贵州师范大学花溪校区
培训目标
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的指引下,“文旅融合赋能贵州民族传统刺绣创新设计与应用研修班” 围绕守正创新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贵州文旅发展战略,深挖贵州民族传统刺绣的历史、民俗等内涵,通过学习非遗理论,让传承人坚守核心技法与文化精髓。通过提升专业素养与创新能力,结合文旅实际需求,引入现代设计理念与技术,引导传承人创新设计,打造兼具民族特色与现代审美的刺绣精品。同时,培养传承人群的学习领悟能力,通过实地考察等提升审美与视野,鼓励相关人员参与文旅项目并将刺绣融入旅游产品和旅游商品设计,为贵州非遗产业发展和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持,推动刺绣技艺及相关产业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课程设置
围绕“传承刺绣精髓,提升传承能力,赋能文旅融合,助力文旅发展”培训目标,课程设置围绕“理论讲授、实际操作、考察与观摩、主题创作与展示”四大模板。模块一:“理论讲授”占比例20%(48课时)。模块二:“实际操作”占比例30%(72课时)。模块三:“考察与观摩”占比例30%(72课时)。模块四:“主题创作与展示”占比例20%(48课时)。
教学及管理
1.报名程序:提交报名表(书面或电邮均可)→审核→ 确定名单 →交文化和旅游厅审批→ 报到入学。
2.上课地点:贵州师范大学宝山校区或花溪校区。
3.开课时间:2025年5月7日,开学时间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报名获批的学员(请务必留好联系方式),后续课程以课表为准。
4.学制安排:共计30天; 共240学时(不含晚上90课时)。
5. 学员培训出勤管理由班主任监督和检查。 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当面或者电话向班主任请假。
6.培训期间如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发生,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7.学员参加培训,必须在学员培训签到表上亲笔签名以示出勤,严禁其他学员代签,一经发现,代签学员和被代签学员均按旷课处理。
8.证书颁发:学员完成研修学习任务达到要求,并严格遵守培训班各项相关管理规定者,将颁发结业证书。
生活管理制度
1.学员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 在教室、宿舍、实训室、餐厅等公共场所讲文明、讲礼貌、讲究卫生、爱护公物。
2.学员食宿由培训主办方按培训相关文件要求和标准统一安排。 学员凭证件就餐。
3.学员往返交通费用自理,培训期间组织外出实践教学交通车费用由主办方承担。
4.学员积极配合各项管理工作,对培训教学和管理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5.学员相互关心、相互尊重各民族的习惯和信仰,并互帮互助。
6.非上课实践环节时外出须提前向班主任请假,自行负责个人安全。
7.遵循学校管理的相关要求。
其他事项
1、文旅融合赋能贵州民族传统刺绣创新设计与应用研修班报到时需提交3-5代表性作品照片。
2、学员结业时,需要独自或者团队创作节目3个或1组系列作品(系列作品不少于3件); 并提交1篇参加培训的心得体会(可口述,由志愿者整理成文),字数不限。
3、培训结束后,学院将对学员进行回访。
4、学员报到时,请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须经所在区县文化部门盖章签字)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二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3张及电子版(可报到后现场拍摄)。
(4)提供代表性作品3-5件,形式可以为图片、作品或者U盘等其他形式,同时将传承人证书、各种荣誉、重要作品等拍成照片并附说明。
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日—2025年4月30日
报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亚玲老师
联系电话:13378517887
联系邮箱:505976614@qq.com
【责任编辑】一审(校):胡瑞波; 二审(校):何胜仁; 三审(校):吴佳妮